特种灸法学术研究专业委员会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特种灸法研究专业委员会是由全国特种灸法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分支机构,是党和政府联系中医药及灸疗医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
宗旨:
本专业委员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中医药事业的方针和政策,严格按协会章程办事,崇尚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国灸法医学工作者,促进灸法医学的普及与发展,促进灸法医学人才的成长,为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贯彻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态度。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依法维护灸法医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广大会员和灸疗医学工作者服务。
业务范围:
(一)开展灸法医学学术交流,组织学科的调研,重点课题的研究和科学考察,促进学科间与学术团体间的联系与协作,推动学科发展;
(二)编辑出版灸法学术著作、期刊、文献资料和音像制品;
(三)开展灸法医学科技的继续教育,推广灸法学术成果和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灸疗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灸法医学科学普及和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灸法医学的认识,使更多的人能够有效的选择和应用灸疗,增强健康水平;
(五)组织开展灸法医学科技决策论证等,提出促进灸法医学发展的政策建议,接受有关部门或组织的委托,承担灸法科技项目的评估、标准制定、成果鉴定、专利保护、灸法文献和标准的编审等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组织举办灸法医学科技展览,大力推进灸法医学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六)组织灸疗器材的研制、开发、评审及推广应用工作;
(七)对会员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医德教育,向有关部门反映灸法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灸疗工作者的正当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组织机构:
特种灸法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是专业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由会员选举并报备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批准后产生,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秘书处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特种灸法研究专业委员会于1997年7月成立,现任理事会为第五届,主任委员:刘春山。名誉主任委员:吴中朝、贾春生。副主任委员:王恩光(常务)、李本强(执行)、袁青、孙善雪、孙国勇、林勇、庄招金、齐国旺、薛利民、赵振华、霍艳、田武松、朱加凤、汤斌、王志强、罗清华、张莉洲、詹冬梅刘梦莉。
秘书长:李本强(兼),副秘书长:陶彪、胡娟娟、张茹蕊、刘嫦玲、陈均、李娟、续龙、王书侠。
办事机构:
特种灸法研究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学术部、咨询培训部,秘书处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038183传真:010-64006489
邮箱:zgmjzyy@163.com
联系人:胡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特种灸法研究专业委员会
邮编:100700
